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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项目照明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3/05/26 返回上一页

1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项目照明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现对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项目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

2)工程规模:估算约65万元   

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①自202005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 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005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 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202005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企业业绩:企业自20195月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照明工程单项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该业绩为照明工程业绩,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加印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 6 6 93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崇川区启瑞广场5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官网→通知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人: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工  

联系电话:18521014286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1412

联 系 人:崔隽

联系电话:18051668293

2023 5 26


附件: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亮化工程.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