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3技术标2.2.3(1)企业业绩调整为:
2.2.3(1) |
企业业绩(5分) |
业绩:2018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90万元(含)以上的售楼处或样板房软装工程,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资格审查中业绩可重复计算得分)。 |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九、付款方式第1条调整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三、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如有冲突,以招标公告、本补充通知为准,且作为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