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导视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约30万元
2.1.3交货时间:2023年11月4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时间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总工期:2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
2.2招标范围:任港路南、体育馆东路东侧地块停车楼项目导视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的深化设计、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保修及售后服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单独订立合同能力。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履约情况:在最近二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2023年10月11日17时前添加微信15006276045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发送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代理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联系电话18051668293。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报名时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评标过程中产生的评委费,在宣布中标结果后,由中标单位当场支付,费用按实结算。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4时30分。
6.2 投标人可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3 请各投标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幢16楼 地 址: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12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姚 工 联 系 人:崔 隽
电 话:18521014286 电 话:1805166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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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5549282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