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九里云和社区桁架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7 返回上一页

盛和九里云和社区桁架制作及安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盛和九里云和社区桁架制作及安装工程

二、项目预算:1.2万元,最终报价高于或等于预算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项目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四、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二)其他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3、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4、投标响应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投标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6][14]17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费转账记录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yj@jsshfc.com.cn],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仅限转账形式的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同时费用缴纳单据由投标供应商随投标文件一起带至投标现场递交给采购人招标文件费缴纳单价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用途为:盛和九里云和社区桁架招标文件费;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号:50230188000689019

 

注: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采购人!联系电话:1930628063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6 17 14 00  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46 17 14 00  (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投标现场支付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用信封装好(密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未按上述要求包装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 。

九、相关费用:本工程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为3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沿海集团网站、盛和官网发布。南通沿海集团网、盛和官网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结果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严单        联系电话:1380148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