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就九里香堤一期小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九里香堤一期小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九里香堤一期
(2)采购预算:234500元
(3)服务期:壹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采购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6)资金来源:自筹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园林绿化养护的能力;
2、2022-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艺术等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服务期间应为服务人员缴纳安全保险,并为此负完全责任;
6、本项目投标方不得将整体责任转让和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5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叁佰元整(2300.00元)。
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用 现金 的形式,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密封加盖公章)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九、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9月28日17时前,将加盖公章的①营业执照扫描件和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报价的,无须提供授权书,提供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扫描件)、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781263867@qq.com,并与代理单位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缴纳。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13739148981
招标代理: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8806271002
十一、招标公告期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敬请留意。
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