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单位)的委托,对盛和房产员工拓展活动服务组织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盛和房产员工拓展活动服务
二、项目预算:约6.04万元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报价。最高限价400元/人(其中员工工作餐标准50元/人,餐点、矿泉水标准30元/人,此两部分为固定单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供相关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五章)。
5、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五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五章)。
7、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成功组织拓展活动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关键页: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履约评价复印件(如有))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资格评审标准汇总表”。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或者认定投标人串通参与投标的,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招标活动;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保证金
6.1本次不设招标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伍仟元。
(2)中标单位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招标单位凭中标单位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3)由于中标单位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11时 00分;
7.2获取方式: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要求报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3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缴纳。未在规定时间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八、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11月 20 日14时00分。
九、投标文件提交地址:崇川区启瑞广场5楼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公告”网站栏目发布。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3813603337
代理机构: 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江海英才大厦4号楼8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7721608548 邮箱:hys03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