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观濠别院(R23020地块)项目定制化装修服务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盛和崇发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濠北路北、华丰河两侧
2.1.2服务期限要求:观濠别院项目销售全周期。
2.1.3服务内容及要求:
在建设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对项目精装修工程提供定制化服务,包括整体营销策划、配合项目销售、定制化方案设计、工程实施落地、验收、交付及售后等服务;
(1)项目设计阶段,结合项目各业态交付标准制定定制化装修方案,其中洋房按“模块化”、“清单式”的原则在原交付标准基础上提供3套加载升级方案(包括玄关、客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家政间),主要内容包括土建改造(次卧、玄关、客厅)、精装加载(各个空间柜体、电器、背景墙)、软装升级及其他增配服务等;毛坯交付业态按“一户一定制”方式推进。服务单位精装定制方案与项目批量精装修施工同步实施,则方案需经甲、乙双方及业主确认并由建设方完成报批报审工作后上线;
(2)项目样板阶段,洋房部分根据确定的定制化加载升级设计方案进行现场样板实施建设,在示范区对外开放前完成,费用由服务单位承担,具体设置位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项目销售阶段,提供精装修定制化服务销售方案,安排专人配合项目案场营销人员进行“一对一”定制化方案讲解,提供VR、AR等数字化工具并结合现场实体样板向客户展示加载升级效果;
(4)购房签约阶段,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数字化服务软件(或小程序),应包含定制化设计方案所有改造、精装加载、软装升级等所有清单选项内容,满足线上下单及签约服务功能。在客户购房签约阶段按客户需求同步完成定制化装修服务合同并完成签约,确定全套定制方案及价格清单;
(5)项目实施阶段,负责配合地产公司及项目批量施工单位完成定制化装修改造工作,工作界面通过数字化管理工作进行线上确认。定制化服务单位须明确改造可实施时间点,涉及的成本差额不得额外向甲方申请补偿。同时,项目实施阶段的精装修定制服务单位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管理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顾相关规范、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服从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管理;
(6)装修定制阶段,如在项目批量精装修阶段实施的定制化加载服务,与批量精装修单位移交工作面后负责后续整体定制化施工、材料设备供应、验收等工作。且定制化加载服务必须与项目同时竣工、交付使用;
(7)售后服务阶段,负责定制化装修的售后维保工作,提供售后维保承诺书,项目集中交付后2年内现场安排专人严格按照物业管理要求规定提供售后服务,并向甲方提供2年质保金,金额为合同的3%。
(8)装修增值服务:装修定制化加载服务中所涉及的材料、设备供应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实施;
(9)其他:装修定制化服务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及服务管理费用等,具体费用按照中标金额缴纳。
3.合作模式
3.1合同签约主体为南通盛和崇发置业有限公司。
3.2实施主体
3.2.1工程硬装(如墙体、贴砖等)改造实施主体为投标人,由投标人与业主签订改造合同;
3.2.2定制家装产品如需投标人供货的,则由投标人负责供货、安装及维保,由业主和投标人签订相应合同;
3.2.3南通盛和崇发置业有限公司向投标人收取综合管理费。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合格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与法律纠纷的企业;
4.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5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合作案例。(提供投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合同,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同时证明材料中需明确体现投标人承担项目的时间,否则该证明材料无效。);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
5.招标控制价
评审项目 | 取费基数 | 控制限价 | ||
1 | 综合管理费 | 投标人提供货物的销售额 | 定制化服务合同总额 | 最低投标费率 |
5000万以下 | 4% | |||
5000万以上 | 6% | |||
说明:
(1)综合管理费是指招标人向投标人收取的管理费,收费基数为投标人提供货物的销售额。
(2)定制化服务所涉及的升级替换的差额不另行补偿。
5.1定制化服务合同总额在5000万以下,管理费投标费率低于4%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定制化服务合同总额在5000万以上,管理费投标费率低于6%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5.2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的即作废标处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4日9时3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无需密封)到场核查,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江苏南通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821209000018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 费用类别 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 招标文件服务费 ****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招标文件服务费投标人须公对公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
招标文件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本项目的专家评审费(如有)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按实支付。
发票获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网上办税”→“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查询类型”勾选“取得发票”→“对方纳税人名称”栏中输入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4日9时30分。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请各投标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9.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特别提醒:
10.1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盛和崇发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6楼 |
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人 | 杨工 |
电话 | 17798858908 | 电话 | 0513-69892752 |
邮箱 | / | 邮箱 | 962928889@qq.com |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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