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R24019地块项目幕墙样板段工程由南通盛欣置业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幕墙样板段工程 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百运路南、长泰路西。
2.1.2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 37 万元。
工期要求: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中所明确日期为准)。
2.1.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幕墙样板段钢结构及幕墙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a.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b.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和投标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2025年11月14 日至2025年11月19日17时00分 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384590569@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20 日 9 时 30 分。
地点:崇川区启瑞广场5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南通盛欣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6楼
联系人:姚工 电 话:185210142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18号二楼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13814653319